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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重要理念的提出與實施,對于進一步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而公民法治意識的強弱,法治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依法治國進程的推進。
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一要堅持把全民普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二要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少數關鍵”,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的模范,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三要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形成和發展,為如何有效地統籌推進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提供了正確的思想指引,其重點在于十個堅持。其中,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將從根本上凸顯法治中國建設的社會主義本色和優越性;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則從實踐層面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復雜性和系統性;堅持處理好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關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既從理論高度深刻地回應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關系問題,也對加快推進政法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黨中央的頂層設計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工作布局、重點任務,有助于發揮法治
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保障作用,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長期堅持、不斷豐富發展。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黨是國家的生命,法是國家的保障。法制中國依法治國是中國人民走向創新發展強大的必然選擇。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
(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
(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四)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
(五)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社會主義政治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其本質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江澤民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我們黨執政60多年,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行了長期奮斗和不懈努力,一步一步拓展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成功道路。從五四憲法到前不久新修訂的憲法;從社會主義法制到社會主義法治;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們黨越越深刻認識到,治國理政須臾離不開法治。揆諸現實,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依法治國既是重要內容,又是重要保障。成立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有利于發揮黨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到治國理政全過程,更好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長期穩定的法治保障,更好地推動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黨的十八提出以后,儼然已成為我國新形勢下依法治國的新十六字真言。每個國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統的法制國家。從古至今,各個朝代關于規范性的法律條文都是以當時的具體形勢而提出并成文。立法為執法,為政府的行政行為或是人民群眾的權益利益做保障,出不得差錯,更少不得關注度。
立法的科學化是防止不切合發展實際從而造成法制產生的執行標準,怎么樣的立法程序是科學的,形成的法律法規是契合發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漸加強,對法律執行的要求就更加嚴格,對于反腐倡廉及黨內法規中制度的建設更提出了新層次的要求,必須要確保對反腐行為的預防和控制力度。
執法的嚴格性更是對法律實施過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須要扎實可行的予以實施,并且確保執法的過程無偏差,不給群眾造成生活和生產上的難題,這是其一;執法過程必須要公正嚴格,秉持公正,不凸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個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這需要司法機關必須要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最基本的行動準則,將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絲錯漏。要禁止司法行為中出現權錢交易現象,這一現象的產生無疑是給我國法制的執行平添敗筆,更影響群眾的滿意度和認可度。
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為準則當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約束行為,以法律認知行為,以法律辨別是非。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少不了全民的參與,需要全民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和諧健康水平。
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范,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范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沒有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范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后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征,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性。